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外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任职资格审核与管理,按照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