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条例》第十一条第六项所称拟设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银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保险公司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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