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申请人根据《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申请延长筹建期的,应当在筹建期期满之日的前1个月以内向银保监会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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