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第六条
举报人可通过开通的任何一种举报渠道进行举报,也可以同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举报。
举报人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向上一级医疗保障部门或者国家医疗保障局进行举报。
- 制定机关
- 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举报人可通过开通的任何一种举报渠道进行举报,也可以同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举报。
举报人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向上一级医疗保障部门或者国家医疗保障局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