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内地(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有关机构就社会保险事宜作出具体安排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