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修改《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的决定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税务规章由国家税务总局解释。

税务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税务总局应当及时作出解释:

(一)税务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税务规章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规章依据的。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