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八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八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持续跟踪新兴数据开发利用和科技发展前沿动态,有效应对大数据应用与科技创新可能产生的规则冲突、社会风险、伦理道德风险,防止数据与科技被误用、滥用。制定机关金融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