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负责银行业保险业数据安全的监督管理,制定并发布监管规章制度,对银行保险机构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机关金融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