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二章 数据安全治理

第十三条

银行保险机构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审计部门负责将数据安全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内控评价体系,定期开展审计、监督检查与评价,督促问题整改和开展问责。

制定机关
金融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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