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第二章 数据安全治理第十二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按照“谁管业务、谁管业务数据、谁管数据安全”的原则,明确各业务领域的数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数据安全保护管理要求。制定机关金融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