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促进地名信息广泛应用。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