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少数民族语地名的汉字译名应当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少数民族语地名汉字译写规范。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