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九条

第二章 作业和活动许可

第九条

建设单位、主办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作业或者活动的范围、气象、海况和通航环境等因素,综合分析水上交通安全和船舶污染水域环境的风险,科学合理编制作业或者活动方案、保障措施方案和应急预案。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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