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第二章 作业和活动许可

第十二条

许可证应当注明允许从事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的单位名称、船名、设施名称、时间、水域、作业或者活动内容、有效期等事项。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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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