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涉密印制资质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管理、安全保密、科学发展、公平公正的原则。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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