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第三十一条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下一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协助开展审查工作的专门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资质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