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河道主管机关应定期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工程安全要求的,应提出限期改建的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河道主管机关的安全管理。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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