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
水生野生动物卵的价值,有单独基准价值的,按照其基准价值乘以保护级别系数计算;没有单独基准价值的,按照该物种成年整体价值乘以繁殖力系数计算。
爬行类野生动物卵的繁殖力系数为十分之一;两栖类野生动物卵的繁殖力系数为千分之一;无脊椎、鱼类野生动物卵的繁殖力系数综合考虑该物种繁殖力、成活率进行确定。
- 制定机关
- 农业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水生野生动物卵的价值,有单独基准价值的,按照其基准价值乘以保护级别系数计算;没有单独基准价值的,按照该物种成年整体价值乘以繁殖力系数计算。
爬行类野生动物卵的繁殖力系数为十分之一;两栖类野生动物卵的繁殖力系数为千分之一;无脊椎、鱼类野生动物卵的繁殖力系数综合考虑该物种繁殖力、成活率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