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危险货物托运

第九条

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危险货物。托运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应当委托具有第一类爆炸品或者第一类爆炸品中相应项别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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