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章 危险货物托运第十一条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违规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匿报、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