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交通防范和应急责任制,保证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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