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疫情应急处理

第二十一条

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后,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应当组织对驾驶人员、乘务人员和船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检疫症状的,不得安排上车、上船。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