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第十一条第二章 预防和应急准备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展突发事件交通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道路、水路运输从业人员和旅客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