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第十条

第二章 预防和应急准备

第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客车、客船、客运站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消除车船、港站的病媒昆虫和鼠类以及其他染疫动物的危害。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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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