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 / 第十条独立法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第十条第二章 预防和应急准备第十条道路运输经营者、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客车、客船、客运站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消除车船、港站的病媒昆虫和鼠类以及其他染疫动物的危害。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