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的通知 / 第八条独立法条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的通知第八条第二章 场地设施要求第八条使用室内场地的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定期对场地进行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制定机关体育总局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