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的通知第四条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四条

课外体育培训主体有多个培训场所的,每个场所均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制定机关
体育总局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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