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第六章 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条

课外体育培训场所应实行“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正常准入制度,公共用品、器材应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常态化清洁、消毒,保证消毒效果。发生疫情时,应对防疫部门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制定机关
体育总局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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