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第六章 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条
课外体育培训场所应实行“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正常准入制度,公共用品、器材应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常态化清洁、消毒,保证消毒效果。发生疫情时,应对防疫部门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 制定机关
- 体育总局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六章 安全要求
课外体育培训场所应实行“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正常准入制度,公共用品、器材应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常态化清洁、消毒,保证消毒效果。发生疫情时,应对防疫部门处置措施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