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五章 内部管理要求

第十九条

课外体育培训主体禁止向参加体育培训人员出售含有酒精的饮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暗示、教唆、帮助参加培训人员获取和使用兴奋剂。

制定机关
体育总局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