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五章 内部管理要求
第十八条
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实事求是制订和发布招生信息,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和质量名不符实,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不得以欺骗、威胁等手段强迫培训对象接受培训。
- 制定机关
- 体育总局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内部管理要求
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实事求是制订和发布招生信息,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和质量名不符实,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不得以欺骗、威胁等手段强迫培训对象接受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