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五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当按年度组织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工作。新开通运营线路,自次年起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