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利用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保密规定,防止房地产权属档案的散失、泄密;定期对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密级进行审查,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密级。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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