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章 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第十三条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对归档的房地产权属文件材料应当及时进行登记、整理、分类编目、划分密级、编制检索工具。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