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房地产权属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十二条

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对归档的各种房地产权属档案材料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归档。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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