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边境地区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国际协调规定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边境地区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国际协调规定第二十五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有关双边协议执行情况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及时处理有关双边协议延续、废止、重签、修订等事宜。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