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九条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九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公共汽电车线网规划,结合城市发展和社会公众出行需求,科学论证、适时开辟或者调整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和站点,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应当符合城市公共汽电车线网规划。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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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