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第六条独立法条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国家鼓励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运营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