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第五十一条独立法条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五章 运营安全第五十一条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运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