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第四十五条独立法条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五章 运营安全第四十五条运营企业应当制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运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等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驾驶员、乘务员等从业人员在运营过程中应当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