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运营安全

第四十五条

运营企业应当制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运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等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驾驶员、乘务员等从业人员在运营过程中应当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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