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运营服务

第三十六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场站等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场站等服务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保持其技术状况、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维护场站的正常运营秩序。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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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