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三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站点进行统一命名,方便乘客出行及换乘。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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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