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第二章 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

第七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一)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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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