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九条
第六章 预算管理
第三十九条
省级财政部门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于每年3月31日前,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将上一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上报财政部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同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预算管理
省级财政部门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于每年3月31日前,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将上一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上报财政部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同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