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预算管理

第三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结合普惠金融发展年度重点任务、本地普惠金融发展实际情况等,统筹中央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和本级合理安排的相关资金,支持本地区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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