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四条第六章 预算管理第三十四条财政部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及时将当年专项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下达省级财政部门,并抄送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