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政策设计、预算编制、分配下达、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指导地方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地方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组织实施、申报分解、使用监督、预算绩效管理等相关工作。

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负责按照工作职责和财政部有关要求,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管。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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