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资金分配

第二十八条

在年度预算内,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

某省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资金分配金额=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资金分配系数×该省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资金需求测算基数。

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资金分配系数=0.05×(专项资金年度预算-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总额)÷(∑各省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资金需求测算基数)。

某省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资金需求测算基数=上年该省符合专项资金奖补条件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该地区中央财政资金分配权重。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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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