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三章 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

第十六条

中央财政采取与绩效挂钩的方式对示范区分档奖补,按各省绩效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奖补档次,具体各档位省份数量、奖补金额分布如下。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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