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一条第四章 罚没收入第三十一条依法退还多缴、错缴等罚没收入,应当按照本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