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罚没收入

第二十四条

罚没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全额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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