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海关对申请人申请的海关事务应当根据有关事实和材料,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裁定。 审查过程中,海关可以征求申请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